半岛体育app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资讯     |      2023-08-06 10:55

  半岛体育app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等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与市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20年起,力争实现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家庭环境是孩子视力健康发育的关键环境。家长应当主动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家长要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应当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1.增加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孩子主动参加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到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

  2.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单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以上,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越短。

  3.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习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4.避免不良用眼行为。教育和引导孩子不在走路、吃饭、卧床、晃动的车厢、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应超过40分钟。

  5.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食用绿色蔬菜、水果、鱼类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食物。

  6.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家庭和学校相互配合,培养孩子养成科学、健康的用眼卫生习惯,并确保家庭室内照明状况符合孩子视力健康发育需求,同时及时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发现孩子出现看不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搓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正规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规范的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近视的加重。

  各旗区教体局、各学校都要成立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旗区、本学校近视眼防控工作。东胜区作为自治区近视眼防控工作的试点旗区,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1.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避免学生用眼疲劳。要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性训练作业。

  2.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3.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生活环境的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学生视力不良及相关因素影响调查和监测工作,并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整改建议。

  4.落实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做到学生手部清洁卫生,眼保健操流程规范。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并及时反馈家长。

  5.强化户外体育锻炼。设立“班级室外活动记录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6.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条幅、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载体,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教育,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相关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活动。积极联系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院校专家进校园,定期对学生、家长、教师开展近视防治等视力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严禁各单位(学校)接受非正规机构或无资质人员利用近视防控或以相关名义进入校园,从事宣传、调查、诊疗等活动。

  7.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用眼卫生习惯。学校教育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8.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眼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诊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视力筛查及相关监测工作,并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9.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0.倡导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杜绝“小学化”倾向。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进行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健康发展。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时间,尽量减少儿童接触电子产品的时间。

  1.强化健康意识。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学习和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形成良好的家庭支持环境。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并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2.养成健康习惯。严格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做到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频率和时间。

  1.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从2020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在视力检查的基础上,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和检查,探索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及时更新眼部健康检测信息(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对筛查中发现的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升学或转学时转移。

  2.规范诊断治疗。旗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开展规范的眼科医疗服务,并依据《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就诊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提醒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有针对性的调整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治疗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危害。在学校及家庭的配合下,对就诊的儿童青少年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并将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3.加强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近视是公共卫生问题,为了遏制快速上升的势头,必须从健康教育入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动儿童青少年和家长自主健康行动。针对学生和家长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等问题,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配合,组织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等领域专家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促进视力健康和均衡营养等科普知识。并因地制宜开展视力和营养健康指导与服务。

  1.成立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及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2.推动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教学环境设备的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3.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人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1.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旗区综合医院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矫正服务。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旗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设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站(点),指导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国家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指导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要严格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印刷和生产。

  3.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4.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教体部门配合下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视力档案。监督医疗机构落实近视防治相关诊疗规范。因地制宜开展预防近视和营养健康的指导和服务,推广视力健康和营养健康科普知识。

  会同教体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等政策。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严厉打击劣质镜片经营行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各旗区要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市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发动社会各方面资源,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机构合作、家庭重视、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各旗区要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强专业培训和培养,提升近视防控能力。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配备人员和设备,方便日常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相关工作。强化校医室(院)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校医和保健人员。为了更好地落实《鄂尔多斯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育、卫健委、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分清责任,主动对接,尽快组织实施。

  在2019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等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调查范围,逐步实现旗区、学校和学生近视调查全覆盖。推进监测调查结果在教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享,针对近视成因实施近视防控干预行动。落实宣传教育、技术指导、标准普及、环境改善等干预措施,持续提升近视综合防控成效。

  加大近视防治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禁止利用近视诊疗、防控,以及近视监测、调查等工作,或以相关名义从事商业营利活动。引导学校、家庭接受正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学生视力健康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在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框架下,全方位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及时公布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重视、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行动,充分发挥各自宣传手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